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保证金
保证金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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