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流程及注意事项

竞争性谈判一般适用于技术复杂,采购人不能明确具体需求,或采购人对采购时间比较紧急的项目采购。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 家) 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流程及注意事项
竞争性谈判流程及注意事项

竞争性谈判流程

1、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自己组织谈判的除外。

2、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代理公司编制)

3、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4、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

5、成立谈判小组。

6、开始谈判。

7、谈判小组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形成判断报告。

8、确定中标供应商。

9、发布成交公告。

竞争性谈判注意事项

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依照谈判结果顺序选定供应商,或者采购人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以外另选供应商的,代理机构不得发布成交公告,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保证金上交国库,情节严重的,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3、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采购中心组织现场公开唱标。最终报价非常重要,这里往往是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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